古代野人倫理資源
1. 哪些古文中記載著野人
在我國古代文獻中有豐富的關於野人的記載,如戰國時期《山海經》、西漢時期《爾雅》、六朝時期《述異記》、唐朝時期《酉陽雜俎》等古書中記載了華南地區的巨型人形動物「贛巨人」、「狒狒」等。
特別是明代大葯物學家李時珍的巨著《本草綱目》中對野人有著詳盡的記述。
他在描述被稱為人熊的人形動物時稱:「其面似人,紅赤色,毛似獼猴,有尾,能人言,如鳥聲,睡則倚物。獲人則見笑而食之,獵人因以竹筒貫臂誘之,俟其笑時,抽手以錐釘其唇著額,候死取之。」
有圖的文獻
《山海經》以及清代的《古今圖書集成》上均載有野人的形象圖。據考究,早在18世紀末,北京出版的藏文典籍——《診斷不同疾病的解剖學辭典》中出現「羆」的形象,圖畫上這頭「人形動物」站在岩石上,正符合當地對「石人」,即雪人的生態描述——因為它喜歡生活多岩石的峭壁上。
地方誌記載
在各地的地方誌中常有野人之類的記載,特別是那些現今仍在流傳有野人活動的地區,當地的鄉土志中概無例外,均有此類記載。
例如湖北神農架地區的「毛人」——它是我國最著名的野人,早在200多年前的鄉土志中記載著:「房山在城南40米,高險幽遠,四面石洞如房,多毛人,長丈余,遍體生毛,經常下山食人雞犬,拒者必遭攫搏。」而且很有趣的是,在這一地區進行考發掘發掘時,還發現一具2000多年前的燈具——「九子燈」,上面竟有毛人形象的裝飾品。
浙江麗水地區遂昌縣有人熊的傳說,李時珍的《本草綱目》一書就曾指出「處州」有「人熊」的事,處州即指現今麗水縣東南,即遂昌一帶。遂昌縣志中載有一種名為「(犭爰)」的動物:「(犭爰)似猴大而黑」,「(犭爰)」又是「猿」字的俗寫,很可能遂昌九龍山曾打死的「人形怪獸」,實際是一種大型的短尾猴,即是此種被稱為「(犭矍)」的野人。
河南省中原地區也曾有野人之傳說,據張維華的考證,漢代在秦嶺和南陽一帶有被稱為「(犭矍)」的野人行跡;東漢學者張衡曾在其《南都賦》中,對「(犭矍)」作過記述。據稱宋時都城汴梁,即今河南開封市和明時淅川縣的埠口,即今丹江水庫區,均有所謂野人活動的記載。